县国土资源局以案明纪开展警示教育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缙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08-09-25 16:34:00
    

日前,县国土资源局以省国土资源厅通报的原青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卢某某受贿案为例,开展警示教育。会议认真剖析了卢某某受贿案发生的系列原因,通过反面典型案例的教育,促使干部职工从中得到警示,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中共缙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缙云县监察局 备案号: 浙ICP备05005164号 技术支持:浙江联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