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中出现党员拒选问题的几点思考
文章来源:石笕乡纪委  供稿人:曹雄英  编辑:缙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08-05-08 11:32:00
     

随着农村基层民主的不断推进,党员的参选意识不断加强,参选程序也不断娴熟,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但在民主进程的不断推进过程中,有些党员因小集体或是个人的利益因素,制造不和谐音符,特别是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有少数党员钻选举法中个别文字的空子,比如说党员拒选,就是抓住选举法中的五分之四在做文章,他们采用外出或躲避等方式,使应到党员数达不到实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最终让党员大会无法正常举行,严重影响换届选举的正常开展。因此,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换届选举中应到会党员数达不到法定人数该如何处置谈点个人看法。

案例回放

案例1:某村共有党员23名,其中经公示外出党员3名,应到党员20名。在正式选举时,发现平时在家的4名党员忽然“失踪”,致使选举大会无法如期召开。

案例2:某村共有党员16名,经公示外出党员1名,应到党员15名,该村正式选举的时间是下午一点正。据了解, 15名党员上午均在家,但正式选举开始时,只有10名党员到场,后经调查,3名党员在十二点五十分的时候坐车到县城,另2名党员到山上去砍柴,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

解决措施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明确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根据这一规定,有些别有用心的对象会在关键时刻鼓动或拉拢一些党员临时外出,拒绝参加会议,致使选举中断。为防止某些人借选举之机,搞破坏选举之事,我个人认为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选前、选中、选后的一系列工作,确保选举顺利进行。

一是选前准备要充分。在正式选举前对各村运行情况应逐个进行调研、分析、排查,哪个村会出现什么问题,要做到心底有数;对矛盾隐患严重的村,先进行集中整顿,后进行换届;对选情复杂的村,尤其是对候选人双方力量不均衡、力量较弱的一方可能会在参会党员数上作文章的村,事先要进行分析研究,采取相应的对策,比如进一步规范不计入应到会党员的确认程序,尽可能把外出党员,特别是对一些有可能回来但又不能肯定回来的党员通过法定程序确认为不计入应到会党员数,减少某些人钻“五分之四”空子的可能性,使我们的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如某村两派斗争很激烈,本届支委职数为5人,经推荐产生6名候选人,其中两个派别比例为4:2,而且双方候选人在党员中的力量分配比较悬殊,事前分析可能会出现弱势一方个别党员在选举日临时外出。针对这一情况,该村党支部在确认不计入应到会党员数时,把能算进去的党员全部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及时进行公示,最后个别有用心的党员认识到,即使自己不参加也不会影响选举大会的正常举行,只好放弃了这一念头,在选举当天,党员到场率却出乎意料的高。

二是选中决策要果断。选举的形势是多变的,有些情况在选举前是很难预料的,一旦在选举中出现预料不到的事,作为乡镇、村的领导及时分析选情、摸准实情、果断决策是关键。如案例1,有4名党员临时“失踪”,经了解,他们对原任支部书记不满,而且他们估计原支部书记有可能继任,所以他们在选举日玩“失踪”游戏。这种情况出现后,主持该村选举的领导当机立断,一方面组织在场的党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选举纪律要求方面的知识,调节会场氛围,稳定党员情绪;另一方面,及时派人寻找和了解不到会党员的家里情况和不到场的详细原因。在了解当中,得知了一条很重要的信息:其中一名党员是当了二十多年的老书记,现享受离任村干部的补贴待遇。针对这一情况,纪委及时介入,并告之他党员选举大会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如无故不参加会议,将对其进行严肃的处分,并暂停享受离任村干部补贴待遇。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4名党员很快到场,选举也就顺利进行了。案例2,由于5名党员临时外出,致使选举大会无法如期进行,到会的10名党员一致要求把5名拒选党员不列入应到会党员数。针对这一情况,在报经乡党委同意后采取了二条应对措施:一是确定另行选举时间,并及时向5名拒选党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告之如不在规定时间内赶回参加选举,将不列入应到会党员数;二是纪委及时介入,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和批评教育,对带头人作为党纪处分,后来选举顺利进行。

三是选后措施要跟上选举结束,仅仅是一个过程的结束,选后措施能否跟上,关系到一个村今后的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如案例2,对5名拒选党员,一方面,纪委及时介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把整个调查过程形成调查笔录,以备后用;同时,告之他们要行使好民主权利,履行好应尽义务,并对他们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其中带头无故不参加选举大会的一名党员作出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另一方面,新当选的支委,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及时找有关当事人谈心谈话,缓解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化解矛盾,真正形成一种风清气顺的创业干事的氛围,为全村社会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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