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缙云廉政网》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缙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08-05-23 11:22:00
     

《缙云廉政网》网站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缙云廉政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的管理,提升宣传教育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体制

(一)成立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宣教室主任为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网站由办公室组织协调管理,并按要求与合作开发商做好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等工作。

二、信息更新及发布

(一)发布信息来源:主要为上级党委、纪委,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本委各种信息、简报和有关科室认为需发布的内容;各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上报的有价值的信息、文章。新闻、信息更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更新。

(二)各室主任为提供信息责任人,应及时为本网站提供各种发布信息。动态新闻、信息中心、公文平台、公告栏等内容由办公室牵头,其它室配合;警钟长鸣、外地浏览等内容由宣教室牵头,其它室配合;政策法规类内容由审理室牵头,其它室配合;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内容由党风室牵头,其它室配合;行政监察方面内容由执法监察室牵头,其它室配合;效能监察投诉等内容由行政效能监察室牵头,其它室配合;网上举报等相关内容由信访室牵头,其它室配合;案件剖析、典型案例等内容由纪检室牵头,其它室配合。

(三)发布信息实行审批制度,主页版面栏目更新,需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在网上更新内容和发布信息,需填写《缙云廉政网》信息发布审批表,履行如下程序:拟发布信息科室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批准——按照信息类别实行专人编发,其中动态新闻信息类内容由办公室负责后台制作、发布,宣传教育类内容由宣教室负责后台制作、发布。新闻更新原则上每个星期一次以上,其他内容视情况随时更新。

三、保障措施

(一)网站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规,在网站发布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内容必须健康,严禁发布、传播、链接各种有害信息,若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清除。

(二)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及时做好网上投诉信息的接收、登记、呈报和反馈工作;根据保密制度,做好对举报人的保密工作。

(三)办公室、宣教室应根据职责建立信息发布日志,负责记录每次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时间,做好发布信息审批表及原始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经常对网站运行进行检查,做好网站的维护、保密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五)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相关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关责任。

                                

                        中共缙云县纪委办公室

                             2008年5月23日

 
附件:《缙云廉政网》信息发布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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