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纪委、县属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
2007年,我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在各基层纪委、纪检监察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现将 2008年的信息报送及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乡镇纪委、县属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必须进一步明确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息撰写报送人员,具体名单于 2008年 1月 11日前报县纪委办公室 jw@jinyun.gov.cn。
2、信息报送统一使用电子邮件发送形式,上报信息邮箱地址为jw@jinyun.gov.cn,邮件主题要标明××单位纪检监察信息并注明篇数。2008年的信息报送数量统一以纪委邮箱记录为据进行统计,以其他形式报送的信息不予计算。各单位上报信息的数量统计时间从 2008年 1月 1日开始,到“两办”下发年终考核文件之日结束。
3、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在缙云廉政网公开发表或被转报上级纪委的计录用 1条,被市纪委录用的计录用 2条,被省纪委录用的计录用 4条,被中纪委录用的计录用 8条。同一条信息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统计。
4、县纪委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单位的信息报送情况和录用情况。对某一季度信息报送量为零的单位,不管当年上报信息总篇数是否足够,都要在年终考核中先减去信息考核总分的 1/4,再按考核标准计算得分。连续多个季度报送量为零的,累计减分。
5、年终县纪委将根据上报信息的录用情况评选出信息报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